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政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以公开、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促进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和建立开放型的标准化事业的需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标准化事业稳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3、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方便办事群众,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基本要求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2、强化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3、按照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方便群众、服务地方政府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的总体要求,对外进行社会管理职能公开。
4、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要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公告等。
2、公众服务项目、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管理制度类:(1)管理规章制度;(2)办事依据:包括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3)办事程序:包括议题、参加人员、讨论结果、办事期限等。(4)办事纪律:包括纪律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5)办事结果:包括应达到的标准,办理的最后结果。
2、计划财务:包括本院年度预算分配原则、标准;固定资产及大宗物资采购,债权债务;工程项目名称、招投标、预算、决算及工程结果;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及执行情况。
3、人事:包括人事任免、职称评定、评先选优、干部考核及奖惩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
(一)对外公开的形式
公开的形式必须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一是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形式公开;二是通过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院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二)对内公开的形式。
1、规章制度:以镜框形式挂于单位会议室;
2、办事依据:会议或制度册等形式;
3、办事程序:设计规范的流程图,张贴在办公区域的墙上;
4、办事纪律:制度册或会议记录;
5、办事结果:以会议形式或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公开
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院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并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组织日常工作,各科室为协助部门。政务公开作为院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将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二)强化监督,加大查处,保证公开
1、成立院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2、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做好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会议形式公开的内容必须有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