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标准制定”要求,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条码中心牵头编制了《国家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系统开发数据基本要求》标准。经前期调研和研讨,目前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附件2)。
现公开面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对各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回函意见表”(见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标准编制组,逾期未回复将按无异议处理,感谢您的支持!
专此函达。
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条码中心
2016年11月2日
附件1:国家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系统开发数据基本要求
附件2:《国家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系统开发数据基本要求》回函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