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检验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诚实守信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坚持检验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陕西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站现声明如下: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 坚持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的检测服务原则,严格执行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
3. 维护客户的权利,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专利权不受侵犯。
4. 保证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使用过期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5. 本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人员均为正式聘用人员,只在本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保证不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
6. 本检验检测机构不提供分包检验检测项目。
陕西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