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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质监系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

[日期:2011-05-12]   来源:省质监局网站   作者:省质监局网站   阅读:[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以及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法治质监进程,省质监局近日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
        创建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局“1238”总体思路为总要求,以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以“依法监管、建树形象、提升素质、整体推进”为主题,以工作机制创新为突破口,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着力提高质监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质监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创建活动的近期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各市涌现出1-3个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质监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远期目标是:到2012年底,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质监局具备全省质监系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基本条件和标准,省局全面达到陕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基本条件;到2015年底,系统各单位全部达到陕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基本条件,基本实现法治质监建设目标。通过5年的不懈努力,适应全省质监事业发展的质监法规体系和制度基本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督问责的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
        全省质监系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和标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依法行政要求”等10个方面、46项具体指标,实行百分制,另设10分附加分,作为对典型宣传、获得荣誉称号及群众满意度较高单位的奖励分。创建活动采取先行试点,然后全面推行的方式进行,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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